关于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
通 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对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非师范类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03]3号)的规定,从2004届开始,①影视表演(包括广播剧、话剧表演)和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92分)以上。②与口语表达有关的其他专业的学生(如英语、音乐、新闻、文秘、法律、管理、导游、商业、信息、通信、外贸、财经、医学、餐饮服务等专业),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其中导游等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87分)以上。③非师范类其他专业和学科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三级甲等(70分)以上。根据这一要求和我院2008年工作安排,经院语委会研究决定,我院将于近期在学生中进行一次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鉴部门:湖南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二、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4日
三、收费标准:100元/人 (含报名费、培训费、测试费、办证费)。
四、报名方式
以班或系为单位统一到院财务处缴费,最后凭报名缴费收据和Excel电子报名表到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Excel电子报名表以班级为文件名发至邮箱:
ldzyjdzx@tom.com)
五、报名地点:实训楼602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738-8361147)
六、培训与测试时间
1、培训时间:12月初(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测试时间: 12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培训与测试地点:待定
请各系部在接到本通知后,积极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好报名工作。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