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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 实践课程比重加大
 

  学分修不够将不能毕业,公益劳动、职业实践都可以换算为学分。山东省教育厅日前透露,山东省将在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

  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分量、学习成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山东省教育厅规定,为配合学分制,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将变成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同时,加大实践课程的比重,提高独立设置实践课程的学分。实行学分制后,各职业学校可以按学分向学生收取学费。

  职业学校计算学分以课程(含实践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教学和训练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以16至18个课时为1个学分。公益劳动、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以32至36个课时为1个学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制订各类职业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制度,指导校际间签订学分互认协议,进行相近课程的学分互认,并将学分互认作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推进区域间的学分互认,形成全省职业学校学分互认体系。

  据介绍,实行学分制后,山东省各职业学校可以按学分向学生收取学费,即按国家规定的专业学年收费标准,计算出修完学业所需要的收费数额,然后与专业总学分进行换算,计算出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据此计算向学生收费。但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学费总额。

   山东省将推进区域内的学分互认:各类职业学校之间签订学分互认协议,进行相近课程的学分互认。山东省还将建立“学分银行”,以便于学分在各职业学校之间的累积和信息转换。  原载《中国教育报》

 
 
发布日期: 2007-03-05 08: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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